一、主要职责
(一)负责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副省级市人民政府驻京办事处的管理和协调工作,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。
(二)指导和协调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、绿化、人口和计划生育、爱国卫生、交通安全、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。
(三)指导并组织实施中央国家机关后勤员工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。
(四)负责局交通安全管理工作。
(五)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二、内设机构
根据上述职责,驻京办事处与综合管理司设6个职能处(室)。
(一)行政办公室
承担驻京办事处部分行政事务的管理和协调工作;拟订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,并检查执行情况;协助办理驻京办事处工作人员在京户口、工作居住证、车辆更新审核,以及厅局级干部医疗关系等事项的审批手续;指导和协调驻京办事处精神文明建设和有关社会事务工作;负责司内行政事务工作。
(二)党委办公室
承担驻京办事处的党团工作;组织传达学习党中央、国务院有关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,指导驻京办事处党组织做好贯彻落实工作;承担驻京办事处负责人的政治理论培训工作;协助派出单位对驻京办事处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管理和监督;负责信访工作。
(三)鉴定考核处
承担中央国家机关后勤员工培训、职业技能鉴定和技师聘任制管理工作;拟订员工培训考核规划、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;指导培训机构和行业协会组织培训和考核工作;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和鉴定证书的管理工作;承担中央国家机关工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工作。
(四)精神文明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
负责指导和协调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,承担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。
(五)社会事务办公室
指导和协调绿化、人口和计划生育、爱国卫生、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等社会事务工作,承担绿化、人口和计划生育、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工作。
(六)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(交通安全管理处)
指导和协调中央国家机关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,承担中央国家机关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;管理中央国家机关交通安全工作,承担中央国家机关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;承担局交通安全管理工作,参与重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。